服務對象-成年心智障礙者 1.擬訂服務對象個別化家庭支持計劃並執行。 2.每年辦理服務滿意度調查2次,結果並作為中心服務改進之參考。 3.每年聯同教保組辦理慶端午、中秋節慶活動。 4.辦理親子一日/二日遊活動。 5.服務對象三節返家通知及確認。 6.協助服務對象家長(屬)托育養護費複查通知及追蹤。 7.每年召開2次家長會、2次服務對象權益委員會。 8.每年辦理2次家長講座。 9.執行社會工作相關方案與活動。 10.開發與建立社會資源網絡,社會資源使用登錄。 11.接受督導及參加督導會議/行政管理。 12.配合相關參訪及宣導活動。 13.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到職滿半年,可獲得500元生日禮券
月薪37,757元以上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1.專科以上社會工作學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備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 2.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6⽉14⽇修正⾝⼼障礙福利機構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第六點規定,應徵者或應從事服務者須同意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3.經面試錄取報到者須完成體檢並繳交3個月內之健檢紀錄,經確認無法定傳染型疾病始正式錄用。
1. 完整在職訓練 2. 勞健保及團體意外險 3. 6%勞工退休金提撥退休制度 4.年假3-30天 5.年終獎金 6.二年ㄧ次的年度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