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教學中心誠徵行政類長期約用人員
一、徵聘人員:行政類學務組人員1名
二、工作內容:
1.櫃檯諮詢與服務
2.入學申請相關業務
3.學生基本資料維護
4.辦理志工招募、培訓與服務
5.其他交辦事項
歡迎投遞履歷(履歷表、畢業證書與英檢(中級)證明(必檢附)影本及中、英文自傳)請註明應徵學務組,謝謝!
三、應徵條件:(可寄電子檔)(隨到隨審)
1.學歷要求: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影本。
2.語言能力:具備優秀外語(英、日、韓優先;其他亦可,請註明)
英檢中級或以上證明(請必檢附)。
3.工作技能:良好行政文書處理電腦操作能力。
4.經驗:適合喜歡多元文化,有耐心,親和力、溝通技巧佳者。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請勿應徵: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刑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評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評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信休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四、工作時間:
每天八小時,週休二日,國定假日,但需能配合需求於業務尖峰期加班或輪班。
五、福利待遇:
依本校人事室公告之約用人員薪級標準及福利辦理。薪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學士起薪35,000元,碩士起薪40,000元。
六、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與英檢證書影本及中、英文自傳(若具其它語文專長,歡迎一併提供,皆1000字以內),以電子郵件寄至:
[email protected]
。限用WORD或PDF檔傳遞,檔案上限5MB,不超過2個檔案。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您的姓名」(例:應徵約用人員—王大同)。(若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七、收件截止日期:114年5月31日(星期六 )24:00止。隨到隨審
八、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2)7749-5129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應徵者履歷資料請寄至此信箱,請註明應徵學務組)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語教學中心博愛樓7樓
九、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缺漏、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本中心擇優通知面談(試),務請留下最方便的連絡方式。應徵條件不符或未獲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文件。
十一、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