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_國語教學中心

公司介紹

產業類別

聯絡人

陳小姐

產業描述

大專校院教育事業

電話

02-77495129

資本額

傳真

02-23418431

員工人數

48人

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本中心成立於一九五六年秋季,附屬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是一個語文訓練單位。目前每學季(三個月)約有一千七百個學員,來自世界各地七十多個國家,是全台最大最著名的以華語為第二語言教學的中心。

主要商品 / 服務項目

本中心學員的文化及語言背景各不相同,但共同目標都是為了學習如何有效使用中文。有的人學中文是為了目前工作需要或是增加就業機會,有的人 則是因為對中國文化及歷史感興趣。不論學生學習中文的理由是什麼或是程度如何,本中心都會幫助學生學習及善用中文,並瞭解中華文化及臺灣之美。

福利制度

享勞健保 週休二日 勞退新制

工作機會

廠商排序
5/05
台北市大安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35,000~40,000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 臺灣優華語計畫專任助理徵選 公 告 一、徵聘人員:臺師大臺灣優華語計畫專任助理 二、工作內容: 1. 校外活動執行 2. 官網建置與管理 3. 協助外派華師、獎學金生管理 4. 計畫工作執行及其他交辦事項 三、應徵條件: 1. 學歷要求:學士 2. 語言能力: (1)須檢附多益(TOEIC)750 (含)以上或同等級英檢證照之證明文件 (2)具備優秀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3. 工作技能: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熟悉辦公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Adobe Acrobat、Canva等 四、工作時間:日班,早上8:00至下午17:00,彈性上下班30分鐘。 五、聘任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按本計畫相關規定執行一期(年)一聘。 六、工作薪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 學士月薪新臺幣36,300元、碩士月薪新臺幣41,500元。 七、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 1. 履歷表 2. 多益證書或其他英文能力檢定證書 (二)請備妥以上文件,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限用PDF檔傳遞,檔案上限5MB,不超過1個檔案。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灣優華語計畫專任助理-您的姓名」。 八、收件截止日期:114年5月19日(星期一)12:00止。隨到隨審件。 九、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缺漏、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本中心擇優通知面談(試),敬請留下最方便的聯絡方式。應徵條件不符或未獲遴選 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文件。 十一、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算3個月內有效。 聯絡窗口:佘承恆專任助理 連絡電話:(02)7749-5146
應徵
5/05
台北市大安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35,000~40,000元
114年國語教學中心 暑期專案研習團計畫專任助理徵選 公 告 一、徵聘人員:計畫專任助理 二、工作內容: 1. 入學申請、諮詢信件回覆 2. 客製化課程籌備及執行 3. 校外教學及學員輔導 4. 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工作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應徵條件: 1.學歷要求: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2.工作經驗:具國際招生相關經驗尤佳 3.語言能力: (1)須檢附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含)以上或同等級英檢證照之證明文件 (2)具備優秀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3)具備第二外語能力(如日文或韓文)尤佳 4. 工作技能:具備專案規劃及行政文書處理能力 四、工作時間:每天八小時,週休二日,國定假日,但需能配合需求於業務尖峰期加班或輪班 五、聘任期間:預計自5月1日至9月30日為止,依各專案課程實際執行期間而定 六、福利待遇: 依本校人事室公告之產學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薪級標準及福利辦理 七、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 2.英檢證書或其他英文能力檢定證書 3.第二外語檢定證書(非必要) 請備妥以上文件,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限用WORD或PDF檔傳遞,檔案上限5MB,不超過2個檔案。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暑期專案研習團計畫專任助理-您的姓名」(例:應徵暑期專案研習團計畫專任助理—王大同)。 八、收件截止日期:113年6月13日(星期五)17:00止。(隨到隨審件) 九、聯絡人:王小姐;謝小姐;陳小姐 電話:(02)7749-5124、(02)7749-5133、(02)7749-516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語教學中心 十、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缺漏、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一、本中心擇優通知面談(試),務請留下最方便的連絡方式。應徵條件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文件。 十二、本職缺列正取4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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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1年以上大學月薪35,000~40,000元
國語教學中心誠徵行政類長期約用人員 一、徵聘人員:行政類約用人員(教務組)2名 二、工作內容: 1. 短期專案團課程規劃與執行 2. 課務安排 3. 文化活動規劃與執行 4. 會計帳務業務處理 5. 訪賓參訪業務 6. 協助秘書相關業務 7. 主管交辦事項 歡迎投遞履歷 (履歷表、畢業證書與英檢中級或以上證明(必檢附),及中、英文自傳),謝謝! 三、應徵條件: 1. 學歷要求:大學(含以上)會計或商業相關科系畢業。 2. 具會計帳務處理專業或經驗。 3. 語言能力:具英語檢定中級(含)或以上、若具日語或其他外語能力尤佳。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請勿應徵: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刑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 屬實。 3. 經學校性評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 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評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 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 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信休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 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四、工作時間: 每天八小時,週休二日,國定假日,但需能配合需求於業務尖峰期加班或輪班 五、福利待遇: 依本校人事室公告之約用人員薪級標準及福利辦理。薪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學士第一年薪資$35,159元,碩士第一年薪資$40,330元) 六、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與英檢證明(必檢附)影本及中、英文自傳(若具其它語文專長,歡迎一併提供,皆1000字以內),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限用WORD或PDF檔傳遞,檔案上限5MB,不超過2個檔案。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您的姓名」(例:應徵約用人員—王大同)。(若資料不齊,恕無法受理) 七、收件截止日期:114年5月31日(星期六)24:00止。 電話:(02)7749-512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隨到隨審,請註明應徵教務組)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語教學中心博愛樓7樓 九、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缺漏、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本中心擇優通知面談(試),務請留下最方便的連絡方式。應徵條件不符或未獲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文件。 十一、本職缺列正取2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應徵
5/19
台北市大安區1年以上大學月薪35,000~40,000元
國語教學中心誠徵行政類長期約用人員 一、徵聘人員:行政類約用人員1名 二、工作內容: 1.帳務收支整理及統計 2.工程標案規劃管理 3.經費核銷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三、應徵條件: 1.學歷要求: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2.語言能力:語言能力英檢中級或以上(必檢附);或具備其他外語能力尤佳。 3.具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及招標經驗尤佳 歡迎投遞履歷(履歷表、畢業證書與英檢(中級)證明(必檢附)及中、英文自傳),謝謝!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請勿應徵: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刑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 屬實。 3.經學校性評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 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評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 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 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信休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 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四、工作時間: 每天八小時,週休二日,國定假日,但需能配合需求於業務尖峰期加班或輪班 五、福利待遇: 依本校人事室公告之約用人員薪級標準及福利辦理。薪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學士第一年薪資$35,000元,碩士第一年薪資$40,000元) 六、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與英檢證明(必檢附)影本及中、英文自傳(若具其它語文專長,歡迎一併提供,皆1000字以內),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限用WORD或PDF檔傳遞,檔案上限5MB,不超過2個檔案。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您的姓名」(例:應徵約用人員—王大同)。(若資料不齊,恕無法受理) 七、收件截止日期:114年5月31日(星期六)24:00止。 電話:(02)7749-512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隨到隨審,請註明應徵總務組2)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語教學中心博愛樓7樓 八、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缺漏、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九、本中心擇優通知面談(試),務請留下最方便的連絡方式。應徵條件不符或未獲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文件。 十、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應徵
5/20
台北市大安區1年以上大學月薪35,000~40,000元
國語教學中心誠徵行政類長期約用人員 一、徵聘人員:行政類約用人員1名(若資格符合歡迎投遞) 二、工作內容: 1.學費收費及收帳 2.工讀生管理 3.其他事項 4.主管交辦事項 歡迎投遞履歷(履歷表、畢業證書與英檢(中級)證明(必檢附)影本及中、英文自傳),謝謝! 三、應徵條件: 1. 學歷要求: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影本。 2. 語言能力:英檢中級或以上(必檢附),另具備其他外語能力尤佳。 3. 工作技能:具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及招標經驗尤佳。 4.細心需簡單英語對話 5.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請勿應徵: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刑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 屬實。 3. 經學校性評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 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評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 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 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信休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 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四、工作時間: 每天八小時,週休二日,國定假日,但需能配合需求於業務尖峰期加班或輪班 五、福利待遇: 依本校人事室公告之約用人員薪級標準及福利辦理。薪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學士第一年薪資$35,159元,碩士第一年薪資$40,330元) 六、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與英檢證明(必檢附)影本及中、英文自傳(若具其它語文專長,歡迎一併提供,皆1000字以內),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限用WORD或PDF檔傳遞,檔案上限5MB,不超過2個檔案。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您的姓名」(例:應徵約用人員—王大同)。(若資料不齊,恕無法受理) 七、收件截止日期:114年5月31日(星期六)24:00止(隨到隨審,請註明應徵總務組1)。 電話:(02)7749-512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語教學中心博愛樓7樓 九、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缺漏、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本中心擇優通知面談(試),務請留下最方便的連絡方式。應徵條件不符或未獲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文件。 十一、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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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35,000~40,000元
國語教學中心誠徵行政類長期約用人員 一、徵聘人員:行政類學務組人員1名 二、工作內容: 1.櫃檯諮詢與服務 2.入學申請相關業務 3.學生基本資料維護 4.辦理志工招募、培訓與服務 5.其他交辦事項 歡迎投遞履歷(履歷表、畢業證書與英檢(中級)證明(必檢附)影本及中、英文自傳)請註明應徵學務組,謝謝! 三、應徵條件:(可寄電子檔)(隨到隨審) 1.學歷要求: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影本。 2.語言能力:具備優秀外語(英、日、韓優先;其他亦可,請註明) 英檢中級或以上證明(請必檢附)。 3.工作技能:良好行政文書處理電腦操作能力。 4.經驗:適合喜歡多元文化,有耐心,親和力、溝通技巧佳者。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請勿應徵: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刑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評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評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信休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四、工作時間: 每天八小時,週休二日,國定假日,但需能配合需求於業務尖峰期加班或輪班。 五、福利待遇: 依本校人事室公告之約用人員薪級標準及福利辦理。薪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學士起薪35,000元,碩士起薪40,000元。 六、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與英檢證書影本及中、英文自傳(若具其它語文專長,歡迎一併提供,皆1000字以內),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限用WORD或PDF檔傳遞,檔案上限5MB,不超過2個檔案。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您的姓名」(例:應徵約用人員—王大同)。(若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七、收件截止日期:114年5月31日(星期六 )24:00止。隨到隨審 八、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2)7749-512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者履歷資料請寄至此信箱,請註明應徵學務組)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語教學中心博愛樓7樓 九、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缺漏、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本中心擇優通知面談(試),務請留下最方便的連絡方式。應徵條件不符或未獲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文件。 十一、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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